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
2022-06-28 13:34
1.门卫室与外界联系电话应有来电显示功能。
2.有专人担任门卫,负责对进出外来人员、物品、车辆的检查、登记和值班等工作。学校门卫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:
(1)无刑事犯罪记录;(2)无治安处罚记录;(3)无精神病史; (4)身体健康,年龄在60周岁以下;(5)经保安公司专业培训,持保安人员上岗证。
3.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,履行工作职责,着统一服装上岗,不得擅离职守,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。
4.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控制人员进出,校内人员中途出入学校,必须履行出入校手续;外来人员出入学校必须凭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出入证进出校门。
5.门卫人员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,行礼致意,问清来意,必须先与接待人电话取得联系,征得接待人同意,然后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入校登记手续,离校时应做好登记。来访、参观单位或团体须事先与校方联系或经校方允许,并办理登记手续,方可进校。参观团体由接待部门负责接待、讲解。
6.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查阅外来人员的证件及物品,对有可疑迹象的人及危险物品、动物要严格查询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,采取应急措施,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学校,严禁危险物品和动物进入校园。
7.外单位机动车未经批准禁止进入校园,运菜、运送教学用品等的有关车辆需入校内必须经校方允许,才能进入,进入校园需按规定路线慢速行驶,不准在校内鸣喇叭,并在指定地点停放。自行车进入校门,骑车人应下车推行,违者予以批评教育。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(公安、消防、救护、抢修线路工程车等)一律无条件放行;出租车严禁入内(特殊情况除外)。
8.门卫人员认真执行物品出门制度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、有毒物品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内。携带大件包裹物品出门者,应出示有效凭证,门卫人员有权对其检查并进行登记。携带公物(材料设备)出门时,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,对无证件人员出门的物品,门卫人员有权扣留、查询、登记和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
锦州市第五高中
2021年3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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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学理念:用成功的教育培养成功的人
校训:明理诚信、启智创新
校风:文明勤奋、团结进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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